說明:
一、依據本市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認證審查作業規定說明如下,請各校務必轉知校內教師(含附設幼兒園)依規定辦理:
(一)請貴校彙整本(112)學年度有意願參與旨揭認證之教師名單(如附件),上傳至填報系統(編號: 20060)。
(二)「初階」認證方式:以校為單位,將紙本認證資料及本市教育局學習護照之初階研習紀錄,核章後彙整掃描成 PDF 檔,上傳至填報系統(編號: 20060),紙本認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
(三)「進階」認證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方式:請至校長暨教師專發展支持平臺(下稱教專平臺)上傳認證資料(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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