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推展「孝道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重點推動工作項目辦理。
二、目的:
(一)藉由學校對孝道的提倡與推動,喚起學生重視行孝、表現孝意的傳統美德,發揮典範學習效果,倡導學生於生活中具體展現孝親行動。
(二)鼓勵親子雙方對彼此表達關懷、慈愛與尊重之態度,展現親子之間融洽的互動,營造「親慈、子孝」之溫馨、和樂家庭,以落實家庭教育法之精神。
三、實施對象:臺南市所屬各級學校。
四、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協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市各樂齡學習中心、本市各公立幼兒園
五、實施原則:
六、實施內容
(一)本府及各級學校依時序配合各節慶紀念日推展孝親活動。並訂定重陽節前一週為本市「孝親週」。
(二)辦理慈孝家庭楷模表揚,喚起國人表現慈孝、重視行孝的美德,發揮
典範學習效果,倡導國人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
(三)各級學校孝道教育推展活動系列規劃:(以下活動供各校參酌,學校可規劃其他特色活動)
(四)辦理教師研習進修增能、教材教法工作
1、透過社群研習或閱讀各類成人教育的書籍,以了解成人的心理發展,並提升孝道教學效能。
2、將成人心理的認知融於教學之中,因勢利導,讓學生易於了解與施行。
3、指導學生如何在家庭生活之中,了解孝道精神並實踐於自身行為表現。
4、各領域課程融入教材分析及研發,供教師參考使用。
(五) 請各校將孝道納入年度課程計畫融入教學議題。
(六)各級學校孝道教育推展工作(含親職教育、代間教育等),請於每學期結束後,將成果表(至少提供一項,如附件)上傳至本府教育局指定網站。
七、預期效益:
(一)喚起市民重視家庭倫理親情的經營與價值。
(二)能結合學校孝親教育功能,因勢利導,將孝親情懷融於日常教育之中。
(三)提昇社區民眾對孝親活動的重視,敬老尊賢,祥和社會。